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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创作交易会征集 参会剧本、作者、演出院团及采购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29    点击:5209

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创作交易会征集

参会剧本、作者、演出院团及采购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搭建剧本展示和交易平台,推出一批优秀剧本和编剧,促进剧本和演出院团供需双方的了解和互动,由四川省文化厅主办,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成都市锦江区文广新局承办、成都市锦江区文化馆、成都市锦江区壹加壹戏剧交流中心协办的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创作交易会将于1120日至22日举办,现面向社会征集有意愿参会的剧本、作者、演出院团及采购单位。

  一、征集剧本要求

  1.征集范围为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等形式的大型舞台艺术剧本。

  2.征集剧本题材不限,鼓励以“中国梦”为主题,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变迁,涌现出的新人物、新事物、新风貌;鼓励突出四川地域特色、反映四川历史文化和历史人物题材的作品。

  3.作品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4.应征剧本必须原创或改编、移植作品,未确定排演单位。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025日。

三、剧本交易会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文化馆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91

四、交易会运作方式

1、在“四川艺术创作网”率先推出“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交易会作品推介目录”和“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交易会演出院团推介目录”,交易会以展会方式,为剧本、作者和院团搭建展示、见面和交易平台。

21120日下午报到;1121日上午举行剧本交易会启动仪式暨作者与演出院团、采购单位座谈会,下午首届四川艺术节舞台艺术剧目展演首场专家评论会暨作者与演出院团、采购单位自由洽谈会;1122日上午,继续作者与演出院团、采购单位自由洽谈会,并统计剧本洽谈成果,下午,签约仪式暨成果汇报演示会。

3、作者和演出院团自愿参会,食宿费用自理。

4、演出院团与剧本作者自主选择,签署意向协议。

    四、版权说明

  交易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征剧本作者须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系改编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舞台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作品,或在著作权方面有争议的,将取消交易结果,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申请办法

(一)剧本参展申请

1、来稿剧本以剧情简介或故事梗概为主,以电子文本方式报送,题目栏注明“首届四川艺术节舞台剧本征集”字样。

2.来稿请下载并填写“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交易会参展作品申请表”,须如实填写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本人艺术简介、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同时填写清楚在“推介目录中”须公开的相关信息。

3.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剧本进行筛选,筛选出的剧本将列入交易会“剧本推介目录”。

(二)作者参会申请

    申请参加剧本创作交易会的作者,须下载并填写“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交易会作者参会申请表”,并寄回申请表电子文档备案,有无剧本参展均可,但须遵守会展统一安排。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将建立作者档案,永久保存。

(三)演出院团及采购单位参会申请

申请参加剧本创作交易会的演出院团及采购单位不限体制,鼓励民营剧团、文化企业及各类演艺单位参加,展会期间,可现场约谈参展剧本作者,选购参展剧本,或现场签约有合作、购买意向的参展剧本。所有参会演出院团须下载并填写“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交易会演出院团参会申请表”,在发送电子文档的同时,寄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并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演出许可证复印件,交易会将编印“演出院团推介目录”。

院团还可提交展板、广告、视频资料进行现场宣传。

   六、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100015

联系人:邓添天、吴瑜婷

电子邮箱:jms8612@163.com

电话: 028-86122575

请从附件下载报名表格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日

 

剧本创作交易会申请表

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创作交易会征集

参会剧本、作者、演出院团及采购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搭建剧本展示和交易平台,推出一批优秀剧本和编剧,促进剧本和演出院团供需双方的了解和互动,由四川省文化厅主办,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成都市锦江区文广新局承办、成都市锦江区文化馆、成都市锦江区壹加壹戏剧交流中心协办的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创作交易会将于1120日至22日举办,现面向社会征集有意愿参会的剧本、作者、演出院团及采购单位。

  一、征集剧本要求

  1.征集范围为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等形式的大型舞台艺术剧本。

  2.征集剧本题材不限,鼓励以“中国梦”为主题,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变迁,涌现出的新人物、新事物、新风貌;鼓励突出四川地域特色、反映四川历史文化和历史人物题材的作品。

  3.作品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4.应征剧本必须原创或改编、移植作品,未确定排演单位。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025日。

三、剧本交易会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文化馆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91

四、交易会运作方式

1、在“四川艺术创作网”率先推出“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交易会作品推介目录”和“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交易会演出院团推介目录”,交易会以展会方式,为剧本、作者和院团搭建展示、见面和交易平台。

21120日下午报到;1121日上午举行剧本交易会启动仪式暨作者与演出院团、采购单位座谈会,下午首届四川艺术节舞台艺术剧目展演首场专家评论会暨作者与演出院团、采购单位自由洽谈会;1122日上午,继续作者与演出院团、采购单位自由洽谈会,并统计剧本洽谈成果,下午,签约仪式暨成果汇报演示会。

3、作者和演出院团自愿参会,食宿费用自理。

4、演出院团与剧本作者自主选择,签署意向协议。

    四、版权说明

  交易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征剧本作者须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系改编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舞台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作品,或在著作权方面有争议的,将取消交易结果,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申请办法

(一)剧本参展申请

1、来稿剧本以剧情简介或故事梗概为主,以电子文本方式报送,题目栏注明“首届四川艺术节舞台剧本征集”字样。

2.来稿请下载并填写“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交易会参展作品申请表”,须如实填写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本人艺术简介、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同时填写清楚在“推介目录中”须公开的相关信息。

3.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剧本进行筛选,筛选出的剧本将列入交易会“剧本推介目录”。

(二)作者参会申请

    申请参加剧本创作交易会的作者,须下载并填写“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交易会作者参会申请表”,并寄回申请表电子文档备案,有无剧本参展均可,但须遵守会展统一安排。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将建立作者档案,永久保存。

(三)演出院团及采购单位参会申请

申请参加剧本创作交易会的演出院团及采购单位不限体制,鼓励民营剧团、文化企业及各类演艺单位参加,展会期间,可现场约谈参展剧本作者,选购参展剧本,或现场签约有合作、购买意向的参展剧本。所有参会演出院团须下载并填写“首届四川艺术节·剧本交易会演出院团参会申请表”,在发送电子文档的同时,寄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并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演出许可证复印件,交易会将编印“演出院团推介目录”。

院团还可提交展板、广告、视频资料进行现场宣传。

   六、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100015

联系人:邓添天、吴瑜婷

电子邮箱:jms8612@163.com

电话: 028-86122575

请从附件下载报名表格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日

 

剧本创作交易会申请表

编辑:四川省剧目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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