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决定建设四川艺术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拟通过比选确定“四川艺术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艺术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建设
(二)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三)资金预算:人民币18.8万元。
二、建设内容
(一)基础平台。覆盖省、市州艺术基金管理部门项目管理处(科)室,按照支持方向、职能职责等权限分配和管理。与厅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做好对接。
(二)项目申报和审核。能够灵活满足各个方向项目的申报和审核,能够自动生成包含附件的完整的项目申报书。
(三)项目评审。针对不同方向科学地设置评分标准,实现专家在线打分、填写评审意见;项目评审时自动将分数与评分标准结合;可自动生成专家评审表和汇总表。
(四)项目资金监管。包括项目进展监督和资金拨付、使用
监督。对于在建项目,包含协议书、进展跟踪、资金回收等功能。
(五)绩效管理。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实时开展绩效评价,中期年初绩效、中期绩效和全年度执行绩效。管理部门可实时监管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专家库管理。实现专家库的增加、修改、删除,对专家信息进行管理。
(七)项目统计分析。可对平台中的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多维度展示,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经批准成立的企业法人。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四、比选文件要求
拟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9月27日18:00前,将比选申请书(附件1)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csysjj@163.com,正式纸质件请与投标文件一并送至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成都市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联系电话:028-86120184),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发送的不具备参选资格。
(一)比选文件的构成:
1.目录。
2.报价:包括总报价、项目实施费用明细报价。报价表栏目要求单一报价,不接受多个报价和区间报价。
3.详细方案,包括:工作(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分阶段实施计划);人员支持和服务内容承诺书;近几年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有同等证明力的文件)。
(二)比选文件份数:正本一套,副本二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三)比选文件的装订:按文件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和密封,资格审查材料需加盖鲜章或骑缝章。
(四)除签字外的其他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比选文件的封面上均应标明:
1.比选项目名称;
2.参加比选单位名称;
3.年月日;
4.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1年9月29日15:30。
(二)比选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四川省剧目工作室会议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比选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评审小组。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比选评审工作。
(二)现场比选。
1.现场检查比选文件密封是否完好、抽取述标顺序,并签字确认。
2.评审组长介绍比选项目基本情况、投标情况、比选评审组构成、评分标准及结果。
3.评审小组提问并进行评分;
4.评审小组对比选结果进行认定并签字。
5.与中标候选人进行议价并宣布中标金额及中标人;
(三)评审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根据参加比选单位的报价、人员配备、方案、业绩、比选文件规范性等综合评审。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比选文件装订成册和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于比选当日现场递交。
(四)本次比选活动须有3家或3家以上通过资格初审的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六)比选出现其他变更情况时,将通过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政务网通知。
八、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86120184
九、评分标准(附件3)
(详情见附件)
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2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决定建设四川艺术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拟通过比选确定“四川艺术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艺术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建设
(二)建设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三)资金预算:人民币18.8万元。
二、建设内容
(一)基础平台。覆盖省、市州艺术基金管理部门项目管理处(科)室,按照支持方向、职能职责等权限分配和管理。与厅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做好对接。
(二)项目申报和审核。能够灵活满足各个方向项目的申报和审核,能够自动生成包含附件的完整的项目申报书。
(三)项目评审。针对不同方向科学地设置评分标准,实现专家在线打分、填写评审意见;项目评审时自动将分数与评分标准结合;可自动生成专家评审表和汇总表。
(四)项目资金监管。包括项目进展监督和资金拨付、使用
监督。对于在建项目,包含协议书、进展跟踪、资金回收等功能。
(五)绩效管理。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实时开展绩效评价,中期年初绩效、中期绩效和全年度执行绩效。管理部门可实时监管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专家库管理。实现专家库的增加、修改、删除,对专家信息进行管理。
(七)项目统计分析。可对平台中的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多维度展示,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经批准成立的企业法人。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四、比选文件要求
拟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9月27日18:00前,将比选申请书(附件1)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csysjj@163.com,正式纸质件请与投标文件一并送至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地址:成都市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联系电话:028-86120184),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发送的不具备参选资格。
(一)比选文件的构成:
1.目录。
2.报价:包括总报价、项目实施费用明细报价。报价表栏目要求单一报价,不接受多个报价和区间报价。
3.详细方案,包括:工作(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分阶段实施计划);人员支持和服务内容承诺书;近几年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有同等证明力的文件)。
(二)比选文件份数:正本一套,副本二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三)比选文件的装订:按文件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和密封,资格审查材料需加盖鲜章或骑缝章。
(四)除签字外的其他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比选文件的封面上均应标明:
1.比选项目名称;
2.参加比选单位名称;
3.年月日;
4.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一)比选时间:2021年9月29日15:30。
(二)比选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四川省剧目工作室会议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比选程序和方法
(一)成立评审小组。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组织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比选评审工作。
(二)现场比选。
1.现场检查比选文件密封是否完好、抽取述标顺序,并签字确认。
2.评审组长介绍比选项目基本情况、投标情况、比选评审组构成、评分标准及结果。
3.评审小组提问并进行评分;
4.评审小组对比选结果进行认定并签字。
5.与中标候选人进行议价并宣布中标金额及中标人;
(三)评审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根据参加比选单位的报价、人员配备、方案、业绩、比选文件规范性等综合评审。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比选文件装订成册和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于比选当日现场递交。
(四)本次比选活动须有3家或3家以上通过资格初审的单位参与比选方为有效。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六)比选出现其他变更情况时,将通过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政务网通知。
八、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86120184
九、评分标准(附件3)
(详情见附件)
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2日
编辑:四川省剧目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