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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四川文华戏剧文学奖、评论奖获奖作品合集》出版、发行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1-20    点击:199

一、比选条件

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四川文华戏剧文学奖、评论奖获奖作品合集》出版、发行服务,比选人为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比选。

二、控制价

最高限额人民币拾万圆整(9.8万元)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图书出版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7.近三年在中宣部的质量抽查中未出现质检不合格图书。

8.需为具有出版文学类作品资质的专业出版社,有相关文学精品项目出版经验。获得出版相关国家级奖项者优先考虑,申报材料时应一并提交获奖材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技术要求

1.《四川文华戏剧文学奖、评论奖获奖作品合集》为一个书号出版发行。

2.《四川文华戏剧文学奖、评论奖获奖作品合集》的编排、设计、审读、校对及正式出版发行,出版书籍质量需符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标准,保证书籍“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同时,书籍不得有政治、政策、民族、宗教、安全保密、社会敏感等问题,印刷清晰,用纸用墨保证正规品质。

3.设计规范:正式出版后的书籍应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15修订版)、《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书脊规则》(GB/T 116681989)、《图书书名页》(GB/T 12450—2001)、《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等。

4.为保证此次出版图书质量,要求项目执行人需为副编审及以上职称,责任编辑需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校对人员需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五、项目数量及要求

专著名称

出版要求

数量

印刷

单价(元)

小计(元)

四川文华戏剧文学奖、评论奖获奖作品合集》

1.32开平装,内文用纸80克胶版纸,单色印刷。2.本项目出版的文学作品应公开出版发行,有单独的书号。3.书稿内容、文字编校、排版设计、印刷装帧质量应达到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制定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4.具有渠道发行的资质。

1本

2000册

49.00

98000


六、报名要求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提供图书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3.提供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至2023年11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5.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61号锦城艺术宫大厦文艺评论部办公室。

6.报名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七、比选需提供资料

1.请参与比选的出版社提供图书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2.提供单位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报价表,并盖公章

4.将所有材料密封后递交。

八、联系方式

1.比选人: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61号锦城艺术宫大厦文艺评论部办公室。

3.联系人:包老师

4.电话:18380585722



 

                                        四川省剧目工作室

                                        (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一、比选条件

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四川文华戏剧文学奖、评论奖获奖作品合集》出版、发行服务,比选人为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比选。

二、控制价

最高限额人民币拾万圆整(9.8万元)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图书出版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7.近三年在中宣部的质量抽查中未出现质检不合格图书。

8.需为具有出版文学类作品资质的专业出版社,有相关文学精品项目出版经验。获得出版相关国家级奖项者优先考虑,申报材料时应一并提交获奖材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技术要求

1.《四川文华戏剧文学奖、评论奖获奖作品合集》为一个书号出版发行。

2.《四川文华戏剧文学奖、评论奖获奖作品合集》的编排、设计、审读、校对及正式出版发行,出版书籍质量需符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标准,保证书籍“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同时,书籍不得有政治、政策、民族、宗教、安全保密、社会敏感等问题,印刷清晰,用纸用墨保证正规品质。

3.设计规范:正式出版后的书籍应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2015修订版)、《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书脊规则》(GB/T 116681989)、《图书书名页》(GB/T 12450—2001)、《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等。

4.为保证此次出版图书质量,要求项目执行人需为副编审及以上职称,责任编辑需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校对人员需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五、项目数量及要求

专著名称

出版要求

数量

印刷

单价(元)

小计(元)

四川文华戏剧文学奖、评论奖获奖作品合集》

1.32开平装,内文用纸80克胶版纸,单色印刷。2.本项目出版的文学作品应公开出版发行,有单独的书号。3.书稿内容、文字编校、排版设计、印刷装帧质量应达到国家新闻出版总局制定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4.具有渠道发行的资质。

1本

2000册

49.00

98000


六、报名要求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提供图书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3.提供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至2023年11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5.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61号锦城艺术宫大厦文艺评论部办公室。

6.报名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七、比选需提供资料

1.请参与比选的出版社提供图书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2.提供单位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报价表,并盖公章

4.将所有材料密封后递交。

八、联系方式

1.比选人: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61号锦城艺术宫大厦文艺评论部办公室。

3.联系人:包老师

4.电话:18380585722



 

                                        四川省剧目工作室

                                        (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编辑:四川省剧目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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