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剧本要求
(一)应征剧本为歌舞情景剧文学剧本,作者自行确定剧名,其主要内容须以南充顺庆系陈寿故里与三国文化源头为核心,综合选取陈寿自小立志苦学苦读的成长过程、仕途沉滞返居故乡的桑梓深情、感知民生思虑国运的观念演进、大笔如椽三国《志》成的不朽伟业等历史要素结构剧本,有利于品牌形成与宣传推广,有利于提高顺庆的知名度。
(二)剧名与内容应准确反映核心定位,主题积极向上,内容丰富健康,具有鲜明的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观赏性。剧本叙事须突出生动的情节与故事性,充分运用多种戏剧元素塑造人物形象,其艺术虚构不得违背主要的历史史实。
(三)剧本体裁定位室内歌舞情景剧,须融入南充顺庆及嘉陵江流域的地域特色,注重音乐歌舞等舞台艺术造型手段的综合展示,为二度创作提供足够的空间。
(四)剧本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应控制在5—8人以内,台词与歌词应具有较强的诗意,演出时间应控制在80—90分钟以内。
(五)剧本应系原创,无版权争议,未公开发表与演出过。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5月25日截止。
三.评审奖励
(一)本次剧本征集设入围者6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各等级奖金均为税前。
(二)聘请大专院校历史学家、资深编剧导演以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机构,对征集的剧本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入围者与各自的等级奖,所有外地、本地参加征集的作者将一视同仁。
(三)应征剧本的创作经费与来稿邮费一律由参评者自理。来稿剧本未入围者,概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评奖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化旅游网http//www.sqnc.gov.nc上公布。
四.版权要求
(一)应征剧本应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符合国家关于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系改编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二)应征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剧本和个人,将按照法律程序取消其入围资格,追回相关证书和稿酬,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送稿者承担。
(三)所有入围中选的剧本,其舞台演出及其音像制品的著作权归本次征稿单位所有,征稿单位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其剧本与舞台演出及音像制品相关的使用利用由征稿单位自主决定。最终确定排演的剧本,作者享有署名权。
( 四)确定投入排演的中选剧本,视作者在后期排演工作中的参与度,由征稿单位酌情支付一定的费用。
(五)作者一旦向征稿单位投稿,即表示作者同意本公告的版权归属、评审奖励等全部内容。
五.投稿方式
(一)凡应征剧本,一律提供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两种来稿。
电子文本邮至: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和旅游局汪超QQ邮箱:728491782@qq.com
纸质文本邮至: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请注明“剧本征集来稿”)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顺庆区政府院内);邮编:637000。
( 二)两种文本均须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三)纸质文本须通过邮局投递,截稿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所有应征剧本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7-2237942
联系人:汪超QQ邮箱:728491782@qq.com
传真:0817-2234770
附: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和旅游局。
一.剧本要求
(一)应征剧本为歌舞情景剧文学剧本,作者自行确定剧名,其主要内容须以南充顺庆系陈寿故里与三国文化源头为核心,综合选取陈寿自小立志苦学苦读的成长过程、仕途沉滞返居故乡的桑梓深情、感知民生思虑国运的观念演进、大笔如椽三国《志》成的不朽伟业等历史要素结构剧本,有利于品牌形成与宣传推广,有利于提高顺庆的知名度。
(二)剧名与内容应准确反映核心定位,主题积极向上,内容丰富健康,具有鲜明的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观赏性。剧本叙事须突出生动的情节与故事性,充分运用多种戏剧元素塑造人物形象,其艺术虚构不得违背主要的历史史实。
(三)剧本体裁定位室内歌舞情景剧,须融入南充顺庆及嘉陵江流域的地域特色,注重音乐歌舞等舞台艺术造型手段的综合展示,为二度创作提供足够的空间。
(四)剧本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应控制在5—8人以内,台词与歌词应具有较强的诗意,演出时间应控制在80—90分钟以内。
(五)剧本应系原创,无版权争议,未公开发表与演出过。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5月25日截止。
三.评审奖励
(一)本次剧本征集设入围者6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各等级奖金均为税前。
(二)聘请大专院校历史学家、资深编剧导演以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机构,对征集的剧本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入围者与各自的等级奖,所有外地、本地参加征集的作者将一视同仁。
(三)应征剧本的创作经费与来稿邮费一律由参评者自理。来稿剧本未入围者,概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评奖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化旅游网http//www.sqnc.gov.nc上公布。
四.版权要求
(一)应征剧本应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符合国家关于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系改编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二)应征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剧本和个人,将按照法律程序取消其入围资格,追回相关证书和稿酬,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送稿者承担。
(三)所有入围中选的剧本,其舞台演出及其音像制品的著作权归本次征稿单位所有,征稿单位有权对剧本进行修改,其剧本与舞台演出及音像制品相关的使用利用由征稿单位自主决定。最终确定排演的剧本,作者享有署名权。
( 四)确定投入排演的中选剧本,视作者在后期排演工作中的参与度,由征稿单位酌情支付一定的费用。
(五)作者一旦向征稿单位投稿,即表示作者同意本公告的版权归属、评审奖励等全部内容。
五.投稿方式
(一)凡应征剧本,一律提供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两种来稿。
电子文本邮至: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和旅游局汪超QQ邮箱:728491782@qq.com
纸质文本邮至: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请注明“剧本征集来稿”)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顺庆区政府院内);邮编:637000。
( 二)两种文本均须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三)纸质文本须通过邮局投递,截稿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所有应征剧本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7-2237942
联系人:汪超QQ邮箱:728491782@qq.com
传真:0817-2234770
附: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四川省剧目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