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比选条件
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比选人为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该装修工程的施工比选。
二.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地址: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
2.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9.8万元。
2.3比选范围: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30 天。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6.2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3比选申请人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比选申请人未对本次比选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3、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4、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发放比选文件时间:受邀单位请于2023年11月6日09:00时至2023年11月15日10:0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61号锦城艺术宫大厦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领取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领取文件时,比选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时00分,开选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0时00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61号锦城艺术宫大厦办公室。
5.2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报名的申请人,比选人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成都市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6125915
四川省剧目工作室
(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一. 比选条件
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比选人为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该装修工程的施工比选。
二.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地址:四川省文化艺术中心
2.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9.8万元。
2.3比选范围: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30 天。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6.2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3比选申请人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2、比选申请人未对本次比选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3、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4、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发放比选文件时间:受邀单位请于2023年11月6日09:00时至2023年11月15日10:0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61号锦城艺术宫大厦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领取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领取文件时,比选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时00分,开选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0时00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东路61号锦城艺术宫大厦办公室。
5.2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报名的申请人,比选人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成都市东城根南街21号附1号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6125915
四川省剧目工作室
(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编辑:四川省剧目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