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交流展示各地舞台艺术创作成果,形成全省上下共迎艺术盛会的浓厚氛围,推动我省舞台艺术繁荣发展。按照《第三届四川艺术节总体方案》,决定于2023年7月至10月在全省各县(市、区)开展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百县百戏、万众看戏、大众评戏”惠民演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助推文化强省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执行单位:相关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时间地点
2023年7月至10月,相关县(市、区)。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惠民演出。各县(市、区)就地开展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百县百戏、万众看戏、大众评戏”惠民演出活动,积极组织群众观演,演出活动统一冠名“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百县百戏、万众看戏、大众评戏’惠民演出”字样。在线下剧场惠民演出的同时,利用线上直播平台,构建“云端剧场”进行线上直播,吸引广大观众走进线上、线下剧场,真正实现“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艺术盛会。
(二)开展戏剧评论。在演出现场和线上直播页面向观演群众介绍“大众评戏”参与流程和方式,鼓励观演群众积极参与评论,撰写评论文章。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市(州)、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通过本市(州)、县(市、区)主流媒体、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公众号、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对当地剧目的演出进行宣传推广,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享艺术盛会的浓厚氛围,同时在演出结束后,及时提交演出现场照片、精彩短视频及活动简讯。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惠民演出计划。请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于7月10日前,统计报送本地县(市、区)拟在第三届四川艺术节期间开展“百县百戏、万众看戏、大众评戏”惠民演出活动的计划,明确剧目名称、演出单位、演出时间、演出地点、观众组织及演出方式(线上线下)、联系方式等。
(二)报送群众评论情况。请各地以演出剧目为单位,在演出结束后,于10月30日前将评论文章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msjmfh@163.com,邮件主题: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百县百戏、万众看戏、大众评戏”惠民演出活动评论文章,每篇评论文章都要有姓名、评论剧目、文章标题、作者联系方式(手机号、微信号)等。
评论剧目应是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百县百戏、万众看戏、大众评戏”惠民演出的剧目。评论文章字数不限(少于100字自动归为短评),务必原创且为独立完成,如评论人已在报刊或媒体(包括互联网)发表的作品请标注清晰出处,如在作品中引用他人文字或观点,请进行标注,否则视作抄袭,取消参评资格。
活动结束后,将对评论文章进行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相关领域专家评选出最佳评论10名、最佳短评20名,在《戏剧家》杂志专栏刊发,并由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百县百戏、万众看戏、大众评戏’惠民演出活动优秀评论”荣誉证书。同时,将精选部分优秀评论文章在《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百县百戏、万众看戏、大众评戏”惠民演出活动》画册中刊发,在“四川剧目”微信公众号逐一推送。
(三)报送活动整体情况。相关演出情况和宣传情况请在演出结束后及时报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整个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其中,剧目演出质量占25%,组织群众观演情况占25%,群众评论情况占25%,宣传报道情况占25%)。对综合评分前5位的大型剧目补贴经费3万元/台;对综合评分前10位的小型剧(节)目补贴经费1万元/台。
六、其他事项
一是高度重视。“百县百戏、万众看戏、大众评戏”惠民演出活动既是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各地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科学计划,严密组织,确保活动如期实施,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共享”的节日氛围。
二是严把质量。各地要紧扣“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活动主题,严格演出方案审查,不断提高艺术水准,确保价值导向正确、社会效益良好。
三是确保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把意识形态审核和演出现场组织关,确保演出安全顺利。
特此通知。
(联系人:申娇,电话:18628037869,演出剧目申报邮箱:Jmsjmfh@163.com)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艺术节“百县百戏、万众看戏、大众评戏”惠民演出活动的通知.pdf
编辑:四川省剧目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