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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庆祝建党95周年 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剧目省内惠民巡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    点击:5904

         四川省文化厅关于

开展“四川省庆祝建党95周年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剧目省内惠民巡演”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相关省直文艺单位: 

为隆重庆祝建党95周年,体现文化惠民宗旨,充分发挥国家艺术基金的引领作用,推动全省艺术创作生产的繁荣发展,四川省文化厅拟于20163-10月举办“四川省庆祝建党95周年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剧目省内惠民巡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三贴近”原则,着力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繁荣艺术创作,活跃城乡文艺舞台,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

二、目的和宗旨

2014年和2015年四川共有六台大型剧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充分展示了近年来全省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坚持艺术创作、开拓市场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务人民的时代风貌。此次巡演将选取其中五台优秀舞台艺术精品走进群众,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我省文化建设的成果,全面加强国家艺术基金在我省的宣传与推广,发挥艺术基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四川省文化厅

承办: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川剧院、自贡市川剧团、南充市大木偶剧院、凉山州歌舞团

协办:各市(州)文广新局

四、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20163-10月。

(二)巡演剧目。舞剧《家》(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川剧《尘埃落定》(成都市川剧院》、川剧《还我河山》(自贡市川剧团)、木偶剧《龙门传说》(南充市大木偶剧院)、民族歌剧《彝红》(凉山州歌舞团)。

(三)巡演场次及地点。各市(州)自愿申报参加此项活动,申报结束后根据各市(州)意见确定巡演时间地点,部署巡演相关事宜,安排演出档期(部分演出已从1月开始)。

(四)活动步骤。

13月下旬,征求全省市州有关单位意见;

2、适时召开媒体通气会,启动巡演宣传和巡演工作;

371日前后,资助剧目将集中在成都或其他市州进行“庆祝建党95周年”主题展演。

五、票务工作

    整个巡演活动推行低票价制度,实施文艺惠民,扩大文化消费。

六、宣传工作

活动宣传报道自媒体通气会后全面启动,各市(州)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统一开设专栏,采取动态、深度、专题、评论、连线、专访等多种方式分阶段报道,平面、广播、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多种宣传手段相结合。

主要宣传内容包括:

(一)宣传此次庆祝建党95周年巡演活动的各参演单位在文艺节目创排上的重要成果和优秀编创、表演人才队伍的精神风貌,特别是对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发展所贡献的力量;

(二)宣传本次公益性惠民活动在社会各界特别是普通市民中引起的反响,以及我省广大文艺工作者贯彻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情况。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与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衔接,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特此通知。

 

 

                               四川省文化厅

                             2016322

 

联 系 人:杜  林、周竞江  

联系电话:028-86122575

电子邮箱:jms8612@163.com

 

 

 

四川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6322日印发

         四川省文化厅关于

开展“四川省庆祝建党95周年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剧目省内惠民巡演”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文广新局、相关省直文艺单位: 

为隆重庆祝建党95周年,体现文化惠民宗旨,充分发挥国家艺术基金的引领作用,推动全省艺术创作生产的繁荣发展,四川省文化厅拟于20163-10月举办“四川省庆祝建党95周年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剧目省内惠民巡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三贴近”原则,着力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繁荣艺术创作,活跃城乡文艺舞台,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

二、目的和宗旨

2014年和2015年四川共有六台大型剧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充分展示了近年来全省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坚持艺术创作、开拓市场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服务人民的时代风貌。此次巡演将选取其中五台优秀舞台艺术精品走进群众,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我省文化建设的成果,全面加强国家艺术基金在我省的宣传与推广,发挥艺术基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四川省文化厅

承办: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川剧院、自贡市川剧团、南充市大木偶剧院、凉山州歌舞团

协办:各市(州)文广新局

四、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20163-10月。

(二)巡演剧目。舞剧《家》(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川剧《尘埃落定》(成都市川剧院》、川剧《还我河山》(自贡市川剧团)、木偶剧《龙门传说》(南充市大木偶剧院)、民族歌剧《彝红》(凉山州歌舞团)。

(三)巡演场次及地点。各市(州)自愿申报参加此项活动,申报结束后根据各市(州)意见确定巡演时间地点,部署巡演相关事宜,安排演出档期(部分演出已从1月开始)。

(四)活动步骤。

13月下旬,征求全省市州有关单位意见;

2、适时召开媒体通气会,启动巡演宣传和巡演工作;

371日前后,资助剧目将集中在成都或其他市州进行“庆祝建党95周年”主题展演。

五、票务工作

    整个巡演活动推行低票价制度,实施文艺惠民,扩大文化消费。

六、宣传工作

活动宣传报道自媒体通气会后全面启动,各市(州)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统一开设专栏,采取动态、深度、专题、评论、连线、专访等多种方式分阶段报道,平面、广播、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多种宣传手段相结合。

主要宣传内容包括:

(一)宣传此次庆祝建党95周年巡演活动的各参演单位在文艺节目创排上的重要成果和优秀编创、表演人才队伍的精神风貌,特别是对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发展所贡献的力量;

(二)宣传本次公益性惠民活动在社会各界特别是普通市民中引起的反响,以及我省广大文艺工作者贯彻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情况。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与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衔接,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特此通知。

 

 

                               四川省文化厅

                             2016322

 

联 系 人:杜  林、周竞江  

联系电话:028-86122575

电子邮箱:jms8612@163.com

 

 

 

四川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63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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