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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厅 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三届川剧青年演员汇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    点击:5340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厅

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三届川剧

青年演员汇演的通知

 

各市(州)委宣传部、文化局,省直有关院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活态传承、创新发展的方式弘扬川剧艺术,振兴川剧事业,发掘青年川剧人才,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振兴川剧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20168月在遂宁市举办四川省第三届川剧青年演员汇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化厅、遂宁市政府、四川省振兴川剧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遂宁市文广新局、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

二、参演对象及名额

以省直艺术单位、各市州宣传部、文广新局为推荐单位。汇演单位、团体及人员包括省直、各市、州、县川剧院团及社会各界川剧爱好者。本次汇演采取先报名经审定、再邀请的办法进行,由各地择优选送,报送参评演员数量不限。参评者年龄限定在18周岁—45周岁(含45岁)间。最终入选汇演演员数量及名额,将根据整体水平质量和活动规模确定,经初审评委组评审后,报组委会审定并予以公布。

三、参演形式内容和惠民演出

本次汇演方式为参评演员按正式演出方式表演川剧剧目片段(传统剧目或现代剧目均可)。一名参评演员所表演剧目时间限18分钟以内;两名参评演员表演同一剧目时间限22分钟以内。同一剧目最多两个演员参演评奖,所有配角不评奖。

汇演期间,同时开展惠民演出活动。参演演员按照组委会统一安排参加惠民演出活动。不服从安排不参加惠民演出者,不参与评奖。

四、奖项设置

本次汇演设一、二、三等奖及传承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和 “观众最喜爱演员”大众评选奖等。奖励以荣誉为主。

五、参赛报名要求

本次参演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620。报名时须送交填好的《四川省第三届川剧青年演员汇演申报表》《四川省第三届川剧青年演员汇演排序表》及参评演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录有参赛节目完整表演的光盘2份(DVD制式)。

六、比赛地点和日程安排

本次比赛拟于20168月中下旬在四川省遂宁市举行,为期3-4天。(7月初,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组对报名参演的剧目进行初评,确定入围参演名单。720日前,公布入围参演名单)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参演团队自带乐队,一应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四川省文化厅艺术处

人:胡大蓉  杨德刚   联系电话:028-86633191

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

    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

    编:610015

人:周竞江  吴瑜婷   联系电话:028-86122575

    箱:jmsbssb@163.com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振兴川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225

  

注:1、推荐单位是指各市州文化局。由各市州文化局汇总本地区演员汇演申报表后,统一排序填写并报送。2、此表可根据实际申报数量增加和复印。

 

四川省第三届川剧青年演员比赛报名表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厅

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三届川剧

青年演员汇演的通知

 

各市(州)委宣传部、文化局,省直有关院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精神,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活态传承、创新发展的方式弘扬川剧艺术,振兴川剧事业,发掘青年川剧人才,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振兴川剧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20168月在遂宁市举办四川省第三届川剧青年演员汇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文化厅、遂宁市政府、四川省振兴川剧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中共遂宁市委宣传部、遂宁市文广新局、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

二、参演对象及名额

以省直艺术单位、各市州宣传部、文广新局为推荐单位。汇演单位、团体及人员包括省直、各市、州、县川剧院团及社会各界川剧爱好者。本次汇演采取先报名经审定、再邀请的办法进行,由各地择优选送,报送参评演员数量不限。参评者年龄限定在18周岁—45周岁(含45岁)间。最终入选汇演演员数量及名额,将根据整体水平质量和活动规模确定,经初审评委组评审后,报组委会审定并予以公布。

三、参演形式内容和惠民演出

本次汇演方式为参评演员按正式演出方式表演川剧剧目片段(传统剧目或现代剧目均可)。一名参评演员所表演剧目时间限18分钟以内;两名参评演员表演同一剧目时间限22分钟以内。同一剧目最多两个演员参演评奖,所有配角不评奖。

汇演期间,同时开展惠民演出活动。参演演员按照组委会统一安排参加惠民演出活动。不服从安排不参加惠民演出者,不参与评奖。

四、奖项设置

本次汇演设一、二、三等奖及传承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和 “观众最喜爱演员”大众评选奖等。奖励以荣誉为主。

五、参赛报名要求

本次参演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620。报名时须送交填好的《四川省第三届川剧青年演员汇演申报表》《四川省第三届川剧青年演员汇演排序表》及参评演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录有参赛节目完整表演的光盘2份(DVD制式)。

六、比赛地点和日程安排

本次比赛拟于20168月中下旬在四川省遂宁市举行,为期3-4天。(7月初,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组对报名参演的剧目进行初评,确定入围参演名单。720日前,公布入围参演名单)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参演团队自带乐队,一应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四川省文化厅艺术处

人:胡大蓉  杨德刚   联系电话:028-86633191

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

    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南街21号附1

    编:610015

人:周竞江  吴瑜婷   联系电话:028-86122575

    箱:jmsbssb@163.com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振兴川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225

  

注:1、推荐单位是指各市州文化局。由各市州文化局汇总本地区演员汇演申报表后,统一排序填写并报送。2、此表可根据实际申报数量增加和复印。

 

四川省第三届川剧青年演员比赛报名表

编辑:四川省剧目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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